在四川兴文,现役军人甘某与女子赵某于2019年12月结婚,随后甘某因工作原因前往海外服兵役,夫妻二人相聚的机会很少。2021年3月,甘某回国探亲时,赵某告知他怀孕。尽管糖某在陪同赵某进行孕检时发现受孕时间与他们的相聚时间不符,但在医生的解释下,甘某选择相信并放下担忧。然而,在孕期内,赵某表示想要终止妊娠,但甘某坚持不让,并请母亲来照顾赵某。2021年11月,赵某生下一个女婴,甘某虽然身在异国,依然尽力支持妻女。
随着女儿的成长,甘某逐渐觉得孩子与自己有着显著的相貌和神态差异。2024年6月,甘某再次回国,私下带女儿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孩子并非他的亲生女儿。赵某最终承认孩子的生父是她的同事黄某。更令人震惊的是,甘某还发现自己的堂哥与赵某之间有不正当关系,而赵某与另一男子杨某也有牵连。经过警方调查,发现黄某与赵某在甘某服役期间有频繁接触,甚至曾同居数周。
2025年4月,在法院调解下,甘某与赵某离婚。甘某随后报警,黄某和堂哥均被逮捕,涉嫌破坏军婚罪。依据法律规定,明知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而同居的行为构成犯罪,最高可判三年。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黄某和甘某的堂哥均满足罪名条件,黄某被判处1年4个月,堂哥被判1年。
此外,甘某也可以要求赵某返还因隐瞒事实而为其抚养的女儿支付的抚养费,并要求利息补偿。法律强调破坏军婚罪的特殊性,尤其是对军人的婚姻保护。甘某的维权之路并未结束,尽管已解决刑事问题,但在民事赔偿方面仍可追索。
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讨论,许多人在思考黄某与堂哥的刑罚是否合适,以及在类似情况下,受害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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